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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州市消委会历届成员名单 国际消费者运动概述
     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于1984年8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,是中国城市第一个消费者组织,是依法成立,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机构。


       一、组织结构
      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为委员会。委员会会长由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担任。名誉会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担任。委员会委员由商检、技监、物价、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领导和新闻、总工会等社会各界的代表组成。实行秘书长负责制。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下设综合部、投拆部、新闻与公共事部、消费指导部、商品服务监督部等部门。


    二、主要职能
    1、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;
    2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、检查;
    3、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,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、查询,提出建议;
    4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,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、调解;
    5、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,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,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;
    6、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支持受损害的消费的消费者提起诉讼;
    7、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、批评;
    8、协助市人大、市政府研究、修订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律、规章;开展相关的政策调研工作;
    9、制定全市消委会系统工作方案、指导市属区、县级市消委会基层组织的业务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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